结构主义叙事学家格雷马斯提出“功能型”人物观的概念,他把人物当作是一个叙事功能,把故事中的人物分为一下六种:主体、客体、对立体、辅助体、接受体和输出体。它们之间的关系是:主体需要客体,辅助体有助于主体实现这一愿望,对立体试图加以阻止,输出体是剧本价值体系的保障,它向主体交代任务,尽管这一任务不一定符合主体的愿望,最后,输出体还向接受体转达其判断。“在我心里他们已经是万里挑一的绝顶高手了,”丁冠森回忆道,“但他却说‘冠森我跟你讲,我跟马龙打,和你跟马龙打,结果都是一样的。”都只能靠马龙的失误来得分。